中新经纬1月27日电 水发燃气27日盘后公告,近日,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《关于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、尚智勇、李启明、闫凤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警示函》)。 《警示函》显示,经查,水发燃气存在以下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: 2023年10月28日,水发燃气发布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》,对2020年度、2021年度、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部分贸易类性质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,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。此次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年...